来源: 新华网 日期: 2013-08-21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教育公平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纲要》颁布三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健全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了投入力度,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纲要颁布前,国家仅出台了义务教育、中职和高校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当时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存在空白区;纲要颁布后,国家密集出台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研究生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纲要》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部署是:“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新出台三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
《纲要》颁布以前,国家仅出台了义务教育、中职和高校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当时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存在空白区。《纲要》颁布后,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研究生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新出台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新出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2010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新出台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2012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二是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2013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建立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中央高校资金支持。中央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奖励面、等级和标准,但奖励标准不能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各地参照中央政策精神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三是设立了研究生助学金制度。2013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原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上述三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完整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完善两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学生享受全方位资助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二是为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2012年,国家按照每生14元的标准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新华字典》,使每个学生都能用上字典。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基本解决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保障每个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出台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二是设立高考录取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自2012年起,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中西部地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目前,高校学生资助项目最多,实现了入学前、在学期间和毕业后的“全程资助”。
扩大两项资助范围,中职免费高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惠及更多学生
——两次扩大中职免学费费范围,政策惠及所有农村学生。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由原来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2年,中职免费费范围再次扩大至所有扩大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继义务教育免学费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重大免学费政策,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大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范围,政策惠及在校大学生。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决定将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吸引更多在校大学生投入国防建设,大大提升了军队兵源质量,为我国国防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调整两项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两次提高义务教育“一补”标准。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从2009年的5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
——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教育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8月15日至9月15日,高校新学年开学期间,教育部在中心设立24小时政策咨询和投诉热线电话,请大家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顺利迈进大学校园、圆青春之梦。
张光明主任表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但落实政策、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华教育(记者 商亮)